考虑到它们是有史以来最具影响力的文字之一,关于十诫有许多令人好奇的地方。 首先,有两个版本,它们在措辞上有些微妙的不同(出20:1-17;申5:6-21)。 没有人知道它们是如何被分配到两片石版上的。 第一句话(“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其实并不是一个命令。
最尴尬的是,似乎诫命多于十条。 “你要”这句短语出现了12次,这还不包括“记念安息日”或“孝敬父母”的诫命。 对于东正教会和大多数新教徒,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将所有关于贪恋的诫命合并为一条。 罗马天主教徒则把对偶像崇拜的禁令并到一起,来解决这个问题:奥古斯丁认为,第一条诫命(不可有其他神)包括了许多人认为的第二条诫命(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许多人承认,准确的诫命数量其实并不重要,只要我们遵守全部。 我同意。 但是,十诫的另一个奇怪特点确实很重要,而且经常被忽视,那就是有十个神学肯定——或者如果你愿意那么说的话,就是上帝的十个属性——贯穿其中。 如果一段文字告诉我们应该是谁,它也告诉我们上帝是谁。 启示与监管并存。
我们已经注意到了这种肯定。 上帝对以色列人说的话不是以诫命开始,而是从上帝的 名字 开始:“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出20:2)。 换种说法就是, 我是雅威,是与亚伯拉罕立约的神。 你知道我的名字,是因为我向你透露了它。 这种关系不是从你对我的承诺开始(尽管这很重要),而是从我对你的承诺开始。
同一句话指出了上帝的 救赎 之举:“……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实际的诫命还没有开始。 在发出任何指示之前,神要以色列人毫无疑问地知道祂是一位救赎的、拯救的、解放的神。 只有在那时,祂才开始澄清应该如何表达顺从和感激。 首先是恩典,然后是指导。 拯救先于规矩。
前两条诫命(至少在新教的统计中)与敬拜有关。 它们清楚地,即使是含蓄地,强调了另外两个神的属性:神的 独一性(“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3节),以及祂的 无形性(“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第4节)。 只有一位神可供敬拜——由于祂是人们看不见的,所以用视觉效果来表现祂是一种亵渎。以色列人在出埃及记第32章中发现了这一点,让他们感到羞愧。
跟在这个诫命之后的,实际上是由用来解释它的神的另两个属性,即神的 嫉妒 和祂 坚定的爱。 祂的嫉妒意味着祂将“追讨他的罪,直到三四代”。 (重要的是要区分羡慕,即对属于别人的东西的罪恶欲望,和神圣的嫉妒,即上帝的神圣欲望,使属于祂的东西不被别人得到。)另一方面,祂坚定的爱,持续了几千代(申7:9),比祂的惩罚多了几个数量级。 怜悯战胜了审判。
这并不意味着有罪的人不会受到惩罚。 他仍然是一位 公正 的神,正如第三条诫命所确认的那样:“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20:7)。 但是,尽管有雷和闪电,随后的诫命强调了其他属性。 祂也是 创造 之神,创造了天地和其中的万物,使宇宙充满了丰盛、生命和奇迹(第11节)。 祂是 安息 的神,不仅坐下来享受祂所创造的一切,而且祝福安息日,使之成为圣洁,以便祂的子民也能安息(第8–10节)。 祂是 应许 的神,保证把好东西(在这里是指土地)作为遗产给那些尊敬父母的人(第12节)。
十诫是基督教伦理的核心,被耶稣和保罗用来作为关于信心服从的教导的框架。 但它们都被上帝关于祂是谁、祂所提供的一切的启示所贯穿。 也许我们应该把它们称为 “十项承诺”。
安德鲁·威尔逊(Andrew Wilson)是伦敦国王教会的教导牧师,也是《万物之神》的作者。 在Twitter上关注他@AJWTheology。
翻译:吴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