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会为了爱做出疯狂的事。
在古代,雅各为了娶拉班的女儿拉结,辛勤工作了七年。在拉班骗他先娶了利亚后,雅各为了拉结又再工作了七年。在现代,人们会为了爱而上《单身汉》这个恋爱节目。
然而,上帝的爱并不疯狂(约翰福音第一章的“道(logos)”一词也可译作“理性(reason)”,祂的爱可说是极度理性的)。但上帝的爱是嫉妒的:自始至终热烈且忠实地属于一个子民,也就是以色列。
上帝对以色列坚定不移的爱,是贯穿神学家伊斯特(Brad East)新书《教会:上帝子民的指南》(The Church: A Guide to the People of God)的亮光。从开篇到结尾的祝祷,伊斯特向我们展示,教会之所以属于上帝,是因为教会属于亚伯拉罕的家族。他引用孩子们在主日学唱的歌词:“亚伯拉罕有许多子孙 / 许多子孙属于亚伯拉罕 / 我是其中之一,你也是。”
以色列有十二个支派,耶稣呼召了十二个使徒,伊斯特将这个故事分成十二个章节,涵盖各种神学主题,勾勒出一个完整且易懂的上帝的形象、祂的计划,以及祂子民在其中的核心角色。这就是保罗在以弗所书揭示的伟大奥秘:基督爱教会如同新郎爱新娘(弗5:32)。这本书阐述的内容正是我们时代所需的良药。如同许多人听闻的关于美国教会的近况,我们的教会充满失落的爱。在《大离教运动》一书里,戴维斯(Jim Davis)和麦克(Michael Graham)记录了过去25年内,四千万名美国人告别教会——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且最快速的宗教转变纪录。如果有所谓的最适合提出“为什么要去教会?”这个问题的时刻,那便是现在。
然而,伊斯特的回答中没有任何为此焦虑的迹象。他从教会超越一切的神秘计画开始,巧妙地将目光带到教会之母身上:马利亚。他写道,透过神圣的领养,我们如今成为拿撒勒人耶稣的兄弟姐妹(弗1:5)。换句话说,我们是马利亚的孩子,是教会的子民。对今日失去和教会连结的人,伊斯特给出经典传统的建议:“打通电话给你母亲吧。”
《教会:上帝子民的指南》一书以对马利亚的反思开头及结尾,其中有些令人惊叹的神学反思。上帝的子民长期以来视马利亚为“神之母”,因耶稣的人类肉身完全来自她。伊斯特说:“这世上没有人比马利亚,这位曾怀抱救主的女子,更亲密地认识基督”。身为一名新教徒,伊斯特以这样深刻且尊敬的方式描绘马利亚,着实让人印象深刻。
然而,在坚实的新教精神中,这本书更加专注于圣经整体的教导。伊斯特的博士论文研究了教会与《圣经》之间的关系,因此他在这本关于教会的书中充满圣经的引用,几乎每ㄧ页都能看到对经文的注解。从本书的经文索引里能看到他引用了圣经66卷书中的46卷。
但这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引用:这些引用表明了上帝的话语和以色列的关系,因为“整本圣经的任务就是呼召一群子民”,两者密不可分,伊斯特想确保我们不会忽视这一点。
但伊斯特提醒读者,圣经的故事就是我们的故事。正如卡尔·巴特(Karl Barth)在他的《教会教义学》中所说:“全人类,无论自己是否意识到,实际上都站在圣经叙事中。”若上帝与祂子民的爱情故事是宇宙的中心情节,我们每个人都应殷切关注故事的结局。幸运的是,以色列的生命直直地指向耶稣,而耶稣邀请我们进入以色列的生命。伊斯特写道:“上帝为了基督创造这个世界,在这意义上,也是为了以色列创造这个世界。因此,上帝为了教会创造这个世界,因为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在这个常常让人感到迷失的世界里,基督的身体将我们引回故事的根本。
因为以色列的故事包含了教会,我们可在圣经的每一页见到教会的存在。或许这就是为何伊斯特并不急着在书里提及《使徒行传》的故事。就像圣经本身一样,《教会:上帝子民的指南》直到故事进行了80%后才提及五旬节。这是刻意反常的安排,因为思考关于教会的神学常是从教会“诞生”那日开始(五旬节)。但伊斯特表示:“我们(教会)并非在故事快结束时才出现,而是从故事一开始就存在。”
从僵化的思维模式中醒来,我们才能更全面地看到完整的真理。在这个许多人只渴望基督,却不愿与教会有关系、想要耶稣却拒绝马利亚、渴望亚伯拉罕的神却不接受亚伯拉罕的家庭的时代,伊斯特揭示这些选择是错误的选择。这本书是伊斯特阐明我们为何不可分割以上这些关系的宣言。用弗莱明·卢特利奇(Fleming Rutledge)在《十字架》一书中的话来说,这就像试图做一个火腿起司三明治,却缺少火腿或起司。你要么完整地做出这个三明治,要么根本做不出来。也如保罗所言:“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哥林多前书15:19)。
在结尾章节前(在短短的祝祷前),伊斯特优雅地将我们引向回家之路。他更加鲜明地勾勒教会当前的特质及使命。教会是基督和祂救恩的先驱;教会传讲福音;教会是普世的(即大公的)并传承自使徒;教会教授真理并履行圣礼;教会是个致力于公义及怜悯却易于失败的群体/共同体;教会的生活是种以敬拜及祷告为使命的群体——向圣父、圣子、圣灵献上爱与敬拜。所有这些内容在前面的章节中已良好铺陈并有所预期,但在最后一章关于教义的高峰上,这些核心音符响得更加清晰。
伊斯特为Lexham出版社的《基督教要义系列》增添了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这个精心设计的系列既适合在讲台上的牧师,也适合坐在教会长椅上的信徒。 《教会:上帝子民的指南》并不像希尔(Wesley Hill)所著的《The Lord’s Prayer》中的牧养插曲,也不像迈尔斯(Ben Myers)的《The Apostle’s Creed》那样节奏明快、令人饱餐一顿,但它在这些佳作中找到自己独特的韵律。毫不夸张地说,这本书有点像奥古斯丁的巨作《上帝之城》的缩影:它紧凑且色彩丰富地呈现上帝与祂子民的整体叙事——有如奥古斯丁的交响曲在Brian Wilson的单曲中浓缩展现。
那么,我们再问一遍,“为什么要去教会?”从上帝的角度来看,答案很简单:爱。 《申命记》7:8说,上帝拣选以色列并非因为他们是最强大的民族,而仅仅因为祂爱他们。支撑所有空间与时间的逻辑正是上帝在基督里的爱。当我们在教会的洗礼中沐浴,在她的桌上用餐,我们便以宇宙的奥秘来安排我们的生命。这奥秘就是三一上帝对祂子民的爱,再没有比这更根本的真理了。伊斯特明确指出:“爱本身就是它自己的解释,是它终极的根基。”
每晚,当我哄孩子上床睡觉时,最后一件事就是唱歌。许多夜晚,我选的歌是一首以《雅歌》6:3为基础的摇篮曲:“我属我的良人,我的良人属我——祂的旗帜便是爱。”伊斯特在本书第一章的结尾引用这节经文,并加上一段评论和一个邀请:“这节经文就是整本圣经故事的奥秘,”他写道。 “前来一探这个故事吧。”
布雷特·范德泽(Brett Vanderzee)是位于奥克拉荷马州埃德蒙市泉水基督教会的音乐和讲道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