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应该会有 “不快乐” 的时候吗?在教会历史的某些时期,像这样的问题恐怕荒谬至极。因为那些时期的基督徒,会刻意培养一种严肃庄重的气氛,甚至因此赢得了阴郁和 “总是哀伤” 的名声。
然而在另一些时期——我认为包括今日的教会——则出现相反的趋势。传福音已被贬抑为一个简单的邀请:“信耶稣就会快乐。” 教会的主旋律成了 “我很快乐”。基督徒被期待展现出热情、健壮、甚至欢腾的氛围。在我收到的一本基督教杂志中,每ㄧ张基督徒的照片都笑容满面。一些基督徒会引用圣经来为这种态度辩护,例如:“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
然而,圣经所描绘的基督徒形象,既不是只有忧伤,也不是只有喜乐,更不是同时忧伤及喜乐,即便喜乐与忧伤都是基督徒生命的一部分。 《传道书》的作者如此形容:“喜乐有时,哀哭有时”。我们所跟随的主,虽然向我们说:“你们可以放心……平平安安地去吧”,圣经却形容祂是位 “忧伤痛苦的人”。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6:10也表达了同样的张力:“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
人的生命本身可以充满喜乐,因为上帝 “厚赐百物给我们享用”(提前6:17)。圣经清楚表明,基督徒的生命尤其应当是喜乐的,这点几乎不需要再强调。
我们所传的福音也是 “大喜的信息”,我们在上帝的同在中有 “满足的喜乐” (诗16:11)。耶稣说,祂希望门徒的喜乐可以满足 (约15:11;16:24;17:13)。喜乐与平安都是圣灵所结的果子。使徒保罗也为基督徒祷告,愿使人有盼望的上帝,在祂子民的信心中以 “诸般的喜乐和平安” 充满他们 (罗14:17;15:13)。
所以我并不否认这一切教导。相反的,我如此深信并为此欢喜。我在别人身上看见过,也亲身经历过这样的喜乐——真实、深刻、持久的喜乐:因着罪得赦免,因着团契相交,因着听见并领受上帝的话语,因着看见罪人悔改,并因着上帝本身——祂以美善之事使饥渴的人饱足。
桑斯特博士 (Dr. W. E. Sangster) 在他写的一本书中提到哈洛学校的风琴师法默博士 (Dr. Farmer)。有一次,法默劝一位救世军的鼓手不要把鼓打得那么用力。那位满面笑容的乐手回答:“愿主保佑您,先生,自从我得救以来,我快乐得恨不得把这该死的鼓敲爆!” 感谢上帝,这确实是一种真实的基督徒经历。
然而,如果我们希望在这个失衡的时代重新找回平衡,我自己倒希望能少看到一些笑容,多看到一些真诚的眼泪;少一些喧闹的笑声,多一些忧伤的哭泣。如果《诗篇》100篇教导我们 “当快乐事奉耶和华”,那么使徒保罗也曾形容自己的服事是 “凡事谦卑,眼中流泪” (尽管其中必然充满许多喜乐)。
那么,基督徒为何哭泣,又应当何时哭泣呢?
首先,基督徒会流下 “自然之泪”,也就是出于自然情感的悲伤眼泪。这并不是特有的 “基督徒的眼泪”,而是每个人都会流的眼泪,因为我们与所有人类有着共同的情感本性,会对悲伤有所回应。
举例来说,离别的悲伤——如提摩太在保罗被捕带走时,忍不住流泪 (提后1:4);或如以弗所的长老们,在保罗最后一次向他们道别时痛哭 (徒20:37)。
又或者是丧亲的悲痛,如耶稣在拉撒路的坟墓前流泪 (约11:35)。
我们也有面对自己必死的本性时的悲伤——当我们感受到自己肉体的脆弱,内心哀叹,渴望最终得着救赎的那日 (罗8:22-23;林后5:2)。
我们也会经历人生中各样的试炼,使我们 “忧愁”(彼前1:6)。诗人也因此祷告:“求祢把我眼泪装在祢的皮袋里。”(诗56:8)。
我曾多次在火车月台上目送宣教士出发至禾场,也参加过不少基督徒的安息礼拜。在这些时候,我常感觉一些基督徒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或刻意转过头去,不让人看见自己的眼泪。
当然,也有一种对基督徒来说不合宜、自我中心且毫无节制的哭泣。例如,我们被禁止像那些没有盼望的人,为已归主的弟兄姊妹过分哀伤 (帖前4:13)。但我们并没有被禁止忧伤或流泪。事实上,如果我们完全不伤心或流泪,才是不自然的。若把自然的悲伤视为 “不够坚强” 或 “不够男子气概”,则是ㄧ种斯多葛主义,而非基督信仰。福音并不会夺去我们的人性。
除了属于 “自然之泪” 的各种眼泪外,基督徒也会流下 “恩典之泪”。这种眼泪是非基督徒所无法体会的,是出于上帝的作为——若我们真的流下这样的眼泪,那是上帝亲自感动我们哭泣的。我认为,至少有三种类型的 “恩典之泪” 值得分别讨论。
1. 悔改的眼泪
我们都熟悉那位站在耶稣身后哭泣、用眼泪湿祂脚的妇人的故事。她的眼泪,是为着自己的罪悔改,也是为着蒙赦免而心存感恩的眼泪。
然而,或许会有不耐烦的基督徒反驳说:“但她是个堕落的女人,她流的是悔改得救的眼泪。我当然乐见有人在听闻福音时眼眶湿润、悔改者的座位被眼泪浸湿。这确实是神圣的泪水。但难道基督徒不是已经得赦免了吗?怎么可能还会为自己的罪流泪呢?”
难道基督徒不需要吗?我还巴不得基督徒真会为自己的罪哭泣!
难道上帝的子民不再有罪需要哀哭、承认吗?以斯拉在圣殿前祷告、认罪、哭泣并俯伏在地,难道错了吗?上帝的子民与以斯拉一同痛哭流涕 (以斯拉记10:1),难道不对吗?耶稣在登山宝训中说 “哀恸的人有福了”,难道不正是指那些为自己的罪哀恸的门徒吗?保罗身为一位基督徒,在《罗马书》7:24喊出:“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难道保罗错了吗?
我知道这段经文常被解释为未信者/初信者的悔改之泪,或一个 “失败的基督徒” 才会有的哭喊,但根据圣经和我自己的经验,我深信这是属灵成熟者的哭喊——他看见自己堕落的本性持续地败坏,为此哀哭,并切切渴望那透过死亡与复活所带来的最终拯救。这正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七章所说的 “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基督徒持续悔罪的眼泪。
布雷纳 (David Brainerd) 这位18世纪初向美洲原住民传福音、极其圣洁的宣教士,正好为这类悔罪的哀伤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证。他在1740年10月18日的日记中写道:
在我早晨的灵修中,我的灵魂极其柔软,为自己极大的罪孽与污秽痛苦哀伤。我从未如此强烈而深刻地感受到罪的可憎。当时,我的心特别被激发去爱上帝,也清晰感受到上帝对我的爱。
2. 怜悯的眼泪
基督徒也会流出怜悯的眼泪,这是那些遵行使徒教导的人会流下的泪——如保罗所教导的,基督徒不但会 “与喜乐的人同乐”,也会 “与哀哭的人同哭” (罗马书12:15)。
当然,非基督徒的人道主义者也会流下怜悯的眼泪。事实上,一些世俗的人道主义者面对越战的恐怖与残酷、非洲比亚法拉的饥荒、贫穷、失业、压迫与种族歧视时,流的眼泪可能比我们的更痛苦、更真切。这是否意味着,这些人道主义者比基督徒更敏感于他人的苦难?难道我们基督徒对世上的苦难已如此麻木,以至于无法感受、也无法为之哭泣吗?
然而,基督徒特有的怜悯之泪,是为那些不信与不悔改的人而流的。基督徒们为那些 (无论是出于无知还是故意) 拒绝福音、走向自我毁灭、处在极大危险中的人流下怜悯之泪。
正如耶利米呼喊的:“但愿我的头为水,我的眼为泪的泉源,我好为我百姓中被杀的人昼夜哭泣!” (耶利米书9:1, 13:17, 14:17)。
主耶稣也曾为耶路撒冷哀哭,因为这城不认识神眷顾的时候,正在自招审判 (路加福音19:41)。
使徒保罗在以弗所城三年的事奉中,也日夜不住流泪劝诫众人 (徒20:31)。他曾写道,他为自己的骨肉之亲 (以色列人) “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 (罗9:2)。
近代也有许多基督徒出于怜悯流泪的例子。莱尔主教 (Bishop J. C. Ryle) 曾说怀特腓 (George Whitefield) 是那种 “人们无法恨他,因为他为人的灵魂流了那么多眼泪” 的人。博纳牧师 (Andrew Bonar) 在他49岁生日那天的日记中写道:
今天晚上深感痛苦,我为这地区的冷漠悲伤万分。他们正在灭亡,正在灭亡,却仍不肯回转。我整夜辗转难眠,心碎地向主哀求。
同样,伯明翰的戴尔博士 (Dr. Dale),起初对慕迪 (D. L. Moody) 持批评的态度,但当他亲自去听慕迪讲道后,态度全然改变。他从此对慕迪深怀敬意,因为慕迪 “每ㄧ次提到仍失丧的灵魂时,都带着泪水”。
今日,我们目睹世界日益严重的罪恶及道德沦丧,又怎能不痛哭流涕?
3. 为义妒嫉的眼泪
在这里,我所说的是神圣的妒嫉 (divine jealousy),这是一种基督徒应当拥有的神圣热情。这种 “妒嫉” 是为上帝的名、荣耀与尊崇而生的热忱。诗人正是因着这样的心志才会哀叹:“我的眼泪汪汪,如同河水,因人不守你的律法。” (诗篇119:136)
同样,这也是保罗写信给腓立比教会时所表达的情感。保罗说他只能 “流泪地” 提起他们,因为他们是 “基督十字架的仇敌” (腓立比书 3:18)。
这些人是如此关注上帝的律法和基督的十字架,以至于无法忍受看见上帝的真理被践踏。那些违背上帝的律法、传别的福音的 “基督徒”,使真正敬虔之人眼泪流淌 (加拉太书1:8-9)。世上没有比这更纯洁的眼泪了——他们没有丝毫自私与虚荣,只有一颗爱上帝胜过一切的心,当上帝的爱和真理被拒绝、被弃绝时,无法不为之痛哭流涕。然而,今日我们行走在世俗的城市里,怎能不为基督徒和教会如此轻视上帝真理的生命样式流泪?
从根据圣经对于 “自然之泪” 与 “恩典之泪” 的教导,我相信基督徒应当 “少欢笑,多流泪”。我们若更像个基督徒,就必定有更多的忧伤。我们必须拒绝那种将基督徒的生活描绘为 “充满欢笑、毫无眼泪” 的错误教导。
三年前,阿特金森教授 (James Atkinson) 在英国国教福音委员会议上发表演讲。他描述了英国国教内一些极其缺乏神学根基的状况,但他描述的方式令我们忍不住笑出来。他随即评论道:“你们和我的不同处在于,你们笑了出来,我却为这些事实哀哭。伊拉斯谟想喝更多不掺水的高级葡萄酒;马丁路德则整夜痛哭。”
我们现代基督徒不再流泪的根本错误,出自 “误解了上帝的救恩计划” 、错误地假设上帝的救赎工作已彻底完成,认为我们已完全享受祂救恩的果效,不再需要面对疾病、苦难或罪恶——这些带来忧伤的根源。
但事实并非如此。上帝的救赎工作尚未完全成就。基督徒如今只 “得着了一半的救恩”。诚然,基督在十字架上高喊:“成了!”,借着祂的受死与复活,祂完成了祂来到世上所要成就的工。然而,这救赎的果实尚未完全收割;要直等到基督带着能力与荣耀再次到来,人类的结局真正完成之时。堕落所带来的破坏仍未被根除,无论是在这个世界,还是在基督徒自己的生命里。我们仍活在堕落的本性中,仍有根深蒂固腐败且难以除去的罪,值得我们为此痛哭;我们仍活在一个堕落的世界中,因这世界充满苦难与罪恶,而充满哀伤。
我们岂能看不见这一切吗?不流泪的眼睛是瞎掉的——是对自己与世界的罪和苦难视而不见的眼睛。闭上双眼,等同于逃避现实世界,活在幻想之中,仿佛最终的胜利已经到来,即使事实并非如此。
感谢上帝,那日终将到来——我们终将再也无需哭泣,忧伤与叹息都将止息,上帝将亲自擦去我们的眼泪。这一切将发生在上帝的国度完全实现之时,在新天新地之中;那时,上帝的百姓得着完全的救赎,拥有荣耀复活的身体,不再有罪恶、不再有死亡 (启21:4)。
在我们作为基督徒的生命旅程中,让我们在基督已为我们赢得的胜利中喜乐──我们的罪已蒙赦免,我们享受基督徒彼此的团契,且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让我们也因 “盼望上帝的荣耀” 而欢喜快乐 (罗5:2、12:12;彼前1:5-8)。对于上帝最终胜利的盼望,正是我们的喜乐源泉。我们深知流泪撒种的,必欢呼收割 (诗126:5)。
但同时,让我们谨记,我们如今仍活在救赎历史 “中间的时期”,在上帝拯救工作开始及最后成就之间,介于得胜的开端与最终胜利之间;我们活在 “登陆日” 与 “胜利日” 之间——这是段充满血与泪的时期,因为罪恶、痛苦与忧伤仍然存在,基督徒活在 “已然” 及 “未然” 的张力之中。
因此,我们虽因百般试炼而忧伤,却仍要在上帝终极的胜利里欢;我们应该忧伤,但仍有喜乐的能力。
(本文原发表于1969年11月7日。)
约翰·斯托德 (John R. W. Stott) 是二十世纪极具影响力的英国福音派牧师、神学家与作家,曾任伦敦万灵堂 (All Souls Church) 主任牧师。他在全球推动圣经教导、门徒训练与社会关怀,带领并参与撰写《洛桑信约》,对福音与文化的整合有深远贡献。他的著作如《当代基督十架》深受华人教会喜爱,斯托德牧师ㄧ生坚守信仰真理与谦卑服事的榜样广受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