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可以结束家暴的婚姻

基督徒如何区分“在破坏性的关系中受苦”及“在敬虔的伴侣关系中操练舍己”?

Christianity Today May 8, 2024
Illustration by Mallory Rentsch / Source Images: Unsplash / Getty

大约十年前,我参加一位基督徒的葬礼,我和家人已经认识她几十年了。这位多年好友在与癌症搏斗后去世,那场离别让人十分痛苦。她是那种“她的离去意味着世界失去了一些温柔”的人。

在她位于巴西中西部家乡的葬礼上,我听到人们说,“她是因为悲伤才生病的”、“现在她终于可以安息了”——我终于拼凑出我年轻时无法理解的事实:她一直在忍受一段家暴婚姻,直到她去世那天。

是什么让我们的朋友在如此冷漠的关系和有毒的环境中苟延残喘?答案是,她相信她的丈夫总有一天会改变,并坚信离婚会让她失去救恩。

令人痛心的是,她认为无论丈夫如何家暴她,上帝都希望她信实地维持着婚姻关系,而她的牧师们也使她更加坚信这一立场。他们建议她继续禁食、祷告,并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婚姻中——她一直坚持着这样做,直到去世那天。

要求一个人屈从于暴力的婚姻的重担,是一种缓慢的、残酷的死刑判决,这种折磨甚至是长达数十年罪恶的滥权。是的,基督信仰呼召我们每天向着自己的老我而死,包含在我们的人际关系中,因为所有人际关系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舍己。但如果我们扭曲圣经,将忍受配偶的暴力等同于灵命上的舍己,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这两种“向着自己而死”之间有个关键的区别:一种死是根基于完美的爱,另一种死是根基于毁灭性的罪。

婚姻的重担

在为维持这种暴力和致命的婚姻重担作辩护时,我曾听到许多牧师和基督教领袖引用彼得前书3:1-2:“你们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这样,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因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在这几节经文中,彼得针对的是那些信神但嫁给了不信的丈夫的女性,并解释她们有机会向不信的丈夫做信仰的见证。彼得绝对没有告诉女性要顺服暴力的丈夫(尤其是基督徒),好让他们被妻子的行为“感化”——如同我最常听到的那种说法。

相反的,正如玛拉基书2:16所示,圣经谴责家暴的行为:“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 ”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在上帝说“我恨恶离婚”的同一节经文中,上帝同样明确地说祂恨恶暴力。

因此,顺服于有家暴行为的婚姻与属灵上的敬虔无关,更不是以上帝的话语为基础。这种婚姻不是爱的纽带,更像是将待宰的动物固定在墙上的箭。当掠食者以感性的请求原谅情勒和“会改变”的承诺来伪装成爱时,他们的姿态除了是在腐烂的猎物身上喷洒香水好来掩盖自己罪孽的腐臭外,几乎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我们如何区分在暴力关系中的痛苦和在敬虔婚姻中的舍己操练呢?在后者中,夫妻双方都跟随耶稣的话,舍己并背起十字架。出于对配偶的爱,两人都在舍弃老我的冲动和欲望。透过这种各自向肉体老我的死亡,他们获得新的生命,一种镶嵌在这段婚姻里的复活。

谁应负责任?

尽管圣经讲述着与我们认知相反的信息,但我很少看到教会领袖要求肇事者对婚姻状况负责。有些牧师认为,离婚是不惜一切代价都要避免的悲剧,因为离婚是太大的罪。

教会领袖可能会赞扬留在家暴婚姻中的女性,因为她是个“好妻子”,在艰难的环境中坚忍不懈。因为基督徒相信上帝能改变人,所以有些人认为妻子有责任改变丈夫,而当丈夫最终改变时,她的坚持就会得到应证——对他们来说,这似乎比“简单地离婚”更是种美德。

基督徒常常认为,妻子需要将家暴视为充满美德的机会,如果她提出离婚,就是不敬虔的迹象。在家暴案件中,将离婚的责任归咎于女性,就是将罪恶感转嫁到女性身上,并暗示是她要对丈夫的行为负上最终责任。让妻子在属灵上承担救赎男性的责任,就是在要求她们把男性最坏的一面变成好的一面——换句话说,就是在要求她们去做耶稣的工作。更严重的是,从事这项工作往往意味着女性要承担改变过程的伤口。

这种认为“女性应该在忍受家暴的同时承担婚姻重担,因为这是妻子角色的本质”的想法,不仅不道德,而且不符合圣经教导。这种想法与保罗在以弗所书5:25-28对婚姻的理想相冲突。保罗认为男性应效法基督救赎之爱,愿为他的新娘献出自己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许多人颠倒了圣经的标准。在圣经里,牺牲之爱主要是对男性的具体要求。圣经里的婚约不是掠夺性的死亡之约,而是复活之约,其中的牺牲之爱是受到基督的牺牲的启发。

上帝可以恢复每个人的生命,即使是暴力或通奸的男性。但这些男性应该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而且他们生命的恢复不应该发生在他还能接触到他曾经伤害过的人的地方。耶稣已经背负了我们的伤口,而生命的改变是圣灵的工作。因此,没有哪个女性需要为了爱别人的灵魂而被迫冒着生命危险,即使是自己的丈夫。

可喜的变化

本刊曾于2023年报导关于一间美国教会的领袖建议家暴受害者继续维持婚姻的故事。那篇报导令人揪心,但人们对报导的反应表明,如今有许多基督徒认为这些领袖的行为是不恰当的,并明白即使这种行为在过去被认为是“正常”或可以接受的,也是错误的想法。也许我们现在要问的问题不仅仅是“我们(身为教会)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而是,“我们为何保持这种状态如此之久?”或者,“我们如何才能永远改变这种状况?”

2019年,在福音派关于对抗针对女性犯下暴行的爆炸性讨论中,性别互补派神学家古德恩(Wayne Grudem)与本刊分享他对哥林多前书第7章15节的重新诠释。经过近40年的事工经历,古德恩分享了他在释经上的转变,让他认识到家暴和虐待应是合理离婚的理由(和通奸及遗弃一样为合理理由)。身为一个多年来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咨询的人,我乐见这样重大的转变。

在女性不知道自己明天是否还能活着的情况下,建议她们继续维持婚姻,绝对不会起到维系婚姻制度的作用。在婚姻盟约本身已经破裂的情况下,还劝绝望的女性说“这种顺服有圣经依据”是扭曲地解释圣经,只为了维护虚假肤浅的婚姻形象。

正如本刊主编罗素·摩尔去年所写:“圣经表示,如果配偶一方抛弃了家庭,这不是无辜的那一方的错。如果夫妻其中一方使家庭成为对其配偶(或他们的孩子)而言危险的场所,那也不是无辜受害者的错。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并不是罪,而是我们首先承认这个已然发生的事实:二人合为一体的盟约已经解除,被家暴的配偶在离婚时不应感受到任何谴责。”

我最热切的祷告是,遭受家暴的女性能够从她们的牧师那里得到安慰和支持,每当人们辜负她们的时候,她们能够见证天父的保护。有一位上帝看顾着她们(创16),祂并没有要求她们继续履行死亡之约。相反的,祂来了,是要叫她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上帝不需要女性为男性的生命而死,或以被殴打作为祭品。基督已经为我们献上至高无上的终极祭品(来10:12-14)。

Bruna Santini曾在巴西和美国从事家庭法律工作,并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咨询,如今她与家人住在美国。她目前正在亚特兰大改革宗神学院攻读神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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