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经结尾的篇章中,有一幅极为动人的图像,是我与同工们在思考信仰与文化关系时的重要参照点。那是一幅描绘新耶路撒冷的景象:“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 (启示录22:2)。这棵树指向一种盼望——整个文化都能被医治与修复,成为人们生命能真正繁荣、茁壮的所在。而这幅画面也为基督信仰作为一种 “生活方式” 定下方向:在此时此地,就以这种盼望为目标,积极地参与在其中、预尝其果实。新耶路撒冷,是已然和未然。
然而许多时候,基督信仰既没有修复这世界,也没有帮助人类经历真实繁盛的生命。相反地,信仰似乎反而将万事撕裂、粉碎,在新生命与美丽的事物尚未扎根前就将其扼杀,甚至践踏真理及美善。
当然,信仰所带来的一些伤害性影响,有时只是不同观点的问题。崇尚权力的哲学家尼采 (Friedrich Nietzsche) 便曾讥笑基督信仰那种对 “体质孱弱及软弱者的积极怜悯”。
但即便依照基督教自身的标准来看,基督信仰也曾被用于最令人震惊的用途上。当我们思索基督的跟随者该如何活出 “为了公众益处而逆着主流文化 (counterculture) 而行” 的见证时,我们也必须记得 “失衡的信仰” 所能造成的负面后果。我称这种行为为 “信仰的失能”(malfunctions),并归纳出两大类型:怠惰的信仰 (idleness of faith) 与强制的信仰 (oppressiveness of faith)。
恶名昭彰的失败
有这样一个人,曾是位 “好基督徒”,甚至担任主日学老师,然而最后却主导了历史上最严重的商业诈骗案之一,牵涉上千人、金额高达数十亿美元。而这号人物可以是这些年来新闻商业版头条上的任何一位高层主管,从安隆 (Enron) 到世通 (WorldCom),乃至其他案例。为什么他们的信仰无法阻止他们犯下这些罪行?我猜,至少有三个因素导致他们的信仰如此惨烈的失败。
第一,诱惑的吸引力。某种程度上,商业诈欺与婚姻中的不忠或学术写作中的抄袭并无不同。即便是奉行高道德标准的人,也可能屈服。
人类屈服于诱惑的软弱几乎与人类历史一样悠久,但战胜诱惑的历史也是。拥有好的品格比拥有“道德知识” 更为关键。就像《创世记》里堕落的亚当与夏娃,或《罗马书》第七章中自白的使徒保罗一样,多数行恶的人其实知道什么是对的,只是无法抗拒罪恶的吸引力。当人的品格枯萎,信仰便陷入怠惰。
第二,体制的力量。诱惑的吸引力会被我们所处的体制放大。这一点,在几乎无所不在的市场体系中尤为真实,无论是思想市场、商品与服务市场、政治影响力市场,或是大众传播的市场。早在一个多世纪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 就形容现代市场为一座 “铁笼”。市场的游戏规则要求利润最大化;是这些规则——而非道德考量,决定了游戏该怎么玩。而必须在这些各自运行着内部逻辑的领域中生活的基督徒,难免会过着分裂的生活。
现代社会中多数拥有信仰的人,都曾经历过 “忠诚度分裂” 的拉扯。虽然许多人选择了妥协,但也有许多人坚持信念,当体制的规则与他们内心深处的信仰价值相冲突时,他们拒绝照着游戏规则行事。他们明白,自己必须在各个层面上都活出信仰——不仅在灵魂深处的内室中、在私人生活里,或在教会与志同道合者聚集的时候,更是在每日奔波于各个生活场域、从事日常工作时——见证自己是有信仰的人。
第三,对信仰的误解与扭曲。卡尔·马克思 (Karl Marx) 有句著名的评论,说宗教(尤其是基督信仰) 是 “人民的鸦片”,是一种令人沉迷的镇静剂,使人与现实隔绝,靠着对天堂的幻想来安慰人心。但马克思忽略了一点:宗教有时其实也像 “兴奋剂”,激励人们去完成手边的工作。然而,事实是,当基督信仰只被用作安慰剂或提升表现的兴奋剂时,这样的信仰其实已经“失能” 了。
诚然,基督信仰确实承载着两大传统,大致对应信仰的两种功能:“拯救” 与 “祝福”。作为一种拯救,基督信仰修补破碎的身心灵,包括医治我们所承受的伤痕与苦痛;作为一种祝福,基督信仰赋予我们力量,使我们能以必要的能力、专注力及创造力,卓越地完成使命。
然而,如果基督信仰的功能 “仅止于” 医治与赋能,那它就只是一根拐杖,而非一种生活的方式。确实,有些宗教的确就是如此——例如各种神秘主义信仰,包括新时代灵性运动 (New Age spiritualities)。但基督信仰并非仅此而已。真正的信仰之工,是引领我们踏上一段旅程,在旅途中引导我们,为我们所行的每一步赋予意义。
当我们拥抱信仰 (更准确地说,当上帝主动拥抱我们),我们就成为新造的人;我们的品格应被祂塑造、也被呼召成为耶稣王国的一分子;我们被邀请进入那关于上帝介入人类历史的大故事中。当我们踏上这段旅程时,信仰为我们指出当走的正道与应避开的黑暗小径。
最终,信仰的叙事赋予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意义,无论是最微小的举动,或是最重大的决策。如果我们所做的事与这个大故事一致,那它就是有意义的,并将长存至永恒,如同不会被腐蚀的黄金闪耀发光;但若我们所行的与这个大故事相悖,那它终将失去意义,即使当下那是我们所做过最兴奋、最有成就感的事——也终必如野草般烧尽。
若要使基督信仰在这世界上不变得怠惰,医生与清洁工、企业主管与艺术家、全职父母与科学家的工作,都必须被纳入上帝与这世界的大故事中。上帝的大故事应该成为所有在这些领域的人玩游戏的根本原则;并且这个故事,应当塑造参与其中之人的品格。只是我担心,今天无论在商业领域或其他任何领域,真正以这种方式思考自己信仰的人,实在少之又少。
暴力的信仰
对基督徒而言,信仰是一份珍贵的礼物,是个人与社会最有价值的资源。当这个信仰未被善用时,受损的不只是基督徒才有的益处,更是整体人类的公共福祉 (Common Good)。然而,对今日许多非基督徒而言,基督徒在信仰上的 “怠惰” 反倒成了他们的 “小确幸”;因为他们真正惧怕的,是 “积极的信仰”。正如哈里斯 (Sam Harris) 在《信仰的终结》(The End of Faith) 一书中所说,《圣经》充斥着 “毁灭生命的胡言乱语”,而当基督徒将《圣经》视为最高权威时,他们就会以暴力、压迫、强制、毁灭生命的方式行事,从而危害公共利益。
一名塞尔维亚士兵站在坦克上,得意洋洋地比出三根手指——象征至圣三一的记号,代表自己隶属一个 “正确地认识上帝” 的群体。显然,他的信仰在某种意义上,赋予他在这台杀人工具上凯旋前行的正当性。他并不孤单;许多像他一样的人,将嗜血的战神或狂热的民族主义女神,披上宗教信仰的外袍,使之合法化。他的一些克罗埃西亚敌人也是如此;而许多美国人也同样热切地将十字架与美国国旗合而为一。他们跟随历史上许多基督徒的脚步,走在一条充满鲜血和眼泪的路上。
因此,批评者认为,当基督教或其他主流宗教宣称这世界处在 “善与恶的终极之争” 时,注定会导致暴力。然而,若宗教对邪恶之事完全不加抵抗,所带来的暴力结果可能比善恶之争还更严重;况且,并非所有的善恶之争都等同于暴力。
批评者控诉,一神信仰尤其容易将世界划分为 “我们”(真神的信徒) 与 “他们”(拜假神的人)。但实际上,多神信仰在本质上更容易分裂人们,因为它让人各自崇拜彼此相冲突的神明,所造成的 “我们/他们” 界线甚至比一神信仰还要彻底。并且,如果我们将关于 “真理与否” 的问题从宗教中移除,那么在多神对立下,要裁决哪位神明更值得膜拜的唯一方式,就只剩下暴力争战。而无神论也并未遏止史达林、毛泽东与波尔布特 (Pol Pot) 的屠杀暴行。
当然,基督教本身并不只是单纯的 “一神信仰”。基督信仰对上帝的本质与人类历史所提出的独特主张,是真能使人类生命繁荣的有力资源。批评者视基督之死为 “上帝的虐儿行为”,但基督徒所相信的,是耶稣并非与上帝分离的 “另一位”,而是上帝本身的 “另一位格”。在十字架上,上帝亲自将人类犯罪的后果承担在祂自己身上。新约圣经坚定地主张,这种神圣的行动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榜样、目标:人不应试图主宰与征服,而应自我牺牲与怜悯。
批评者指控《启示录》的异象描绘了一位神圣骑士屠杀所有与上帝为敌的人,但《启示录》从未鼓励基督徒模仿这位骑士;事实上,圣经要求基督徒去效法那些为信仰牺牲的殉道者,效法暴力的受害者。那些持续拒绝被那 “自我牺牲的爱” 所拯救的暴力之人,难道最终不该被隔离在充满爱的世界外吗?骑着白马的神圣骑士的 “暴力”,不过是神圣地实现最终的审判所带来的永恒隔离。
那么,为何有些明明信奉和平之道的基督徒,却常在言语或行为上如此暴力呢?
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大致对应让信仰怠惰或失能的三个理由:
1. 信仰太过肤浅
太多基督徒虽然拥抱信仰对基督徒的要求 (例如维护未出生生命的神圣性,或追求公义的社会制度),却忽略了基督信仰要求我们达成这些目标的“方式”:基督信仰要求我们说服人们、而不是强制/暴力要人接受。但对付因宗教导致的暴力 (包括言语上),解方并不是 “越少人有宗教信仰更好”,而是 “更多人应拥抱信仰” ——更完整、更全面地实践基督信仰;圣洁之人以勇气及诚信活出的那种信仰;优秀的神学家们以负责任的态度深度反思的那种信仰。
2. 看似与生活毫无关联的信仰
一个两千多年前诞生的信仰,能否对今日的民主政治、企业管理或国家在防卫恐怖主义等议题上,提供任何有用见解?但常常当我们感受到这种张力时,就只是利用信仰来为我们原本就想做的事背书。
要在不断变迁的时代中,真诚地理解并实践信仰,是一种困难的智性与属灵操练。这种努力不能只是神学家的责任;它必须成为每个基督徒共同参与的努力,也需要涉及多个学术与实务领域的对话和学习。
3. 不愿走窄路
我们常把 “不太容易实践” 的圣经教导归结为 “要求太高”。有人伤害了我们或我们的群体,我们就会产生报复的冲动——于是我们把 “爱仇敌、善待仇敌” 这个明确的基督命令抛诸脑后。又或者,我们认为整个文化正在走向毁灭的深渊,于是想力挽狂澜,却忘了基督信仰的严格标准:无论目标多珍贵、多正确,都不能以错误的、不合宜的方式达成。
因此,我们最终又回到 “品格” 这个核心问题。除了要将 “被正确地认识” 的基督信仰应用于生活各个领域,我们还需要那些灵命被良好塑造的人,能够抵挡把信仰用在压迫、强制他人的诱惑。因为当基督信仰沦为一种仅供个人或文化利用的资源,而不是引导人生命样式的圣洁力量时 (例如那位塞尔维亚士兵),信仰所导致的后果会是毁灭性的。
前方的使命
那么,基督信仰真的还有可能在经历这两大令人不安的 “失能”(怠惰及强制) 后,恢复其应有的样貌吗?答案是:唯有当我们以诚实揭露这些失能,深知我们的救恩并不取决于我们在道德上的完美时,才有可能。身为基督徒,正是出于我们对基督信仰最深刻的美与良善的认识,我们应当成为自己最严谨的批评者。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重新思考基督信仰的本质:基督信仰不只是关于 “应当相信什么” 的一套命题系统,也不仅仅是一种能带来安慰或激励的技术及操练,而是一种整全的 “活在世上的方式”(an integral way of life)。这种信仰实践,不会是一种与真实信仰群体脱节、大放厥词的外太空 “公共神学”;相反的,基督徒对公共福祉的追求,必须根基于教会,却 “不以教会为中心”。
我们需要建立并强化这样一种成熟的信仰群体:既有愿景也有品格——当基督徒一同聚集敬拜上帝时,他们的信仰成了一种生活方式,并在被上帝差派后,分散于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将这信仰活在他们每天肩负的各种职责与使命中。
在这一切过程中,我们若能同时从非基督徒的付出中学习,将大有助益。任何自视为 “逆文化而行”(counterculture) 的群体,都容易陷入一种试探:以为自己与社会/圈外人的关系是种 “对立关系”。但对于相信上帝是万有真理、良善及美的源头的人而言,这种全面性的否定并不正确。我们不需要把 “埃及人的金子” 全部熔掉。有些非基督徒的观点或方法可能确实需要拒绝,但也有一些可以原封不动地接纳,还有一些则可以修补、改进后加以应用。
身为一个逆文化而行的群体,基督信仰之所以参与社会、寻求社会的公共福祉(common good),是因为我们相信那位独一真神给予众人普遍恩典 (common grace),而我们愿为天父世界的共同益处而努力。
(本文原发表于本刊2006年十月号)
耶鲁大学 “信仰与文化中心” 致力于推动基督信仰成为一种 “生活方式”,而不只是某种 “思考方式” ——这种信仰方式应当能转化人类的各样实践。本文回应了本刊于创刊50周年时提出的核心问题:基督的跟随者如何能成为 “为着公众益处逆文化而行” 的群体。
沃弗 (Miroslav Volf) 为克罗埃西亚裔的福音派神学家,现任耶鲁大学神学教授,创立耶鲁信仰与文化中心 (Center for Faith and Culture)。他以研究和解、公共神学、全球化与基督徒身份著称,代表作包括《拥抱神学》(Exclusion and Embrace)、《公共的信仰:基督徒社会参与的第一课》(Public Faith: How Followers of Christ Should Serve the Common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