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恨恶家暴

在“我恨恶离婚”经文的前后,上帝还说了其他话。

Christianity Today June 25, 2024
Anaimd / Getty Images

“我从未主动建议或嘱咐人们离婚。身为福音的传道人,我怎么能这样做呢?圣经清楚地表明上帝看待离婚的方式。我不只一次咨商并帮助女性离开施暴的丈夫。” —— 佩奇·帕特森(Paige Patterson

也是美南浸信会的一员,虽然我尊重帕特森和我有不同的想法,但我想,他的观点其实是美南浸信会牧师之间的主流意见。帕特森拒绝接受家暴是对婚姻盟约的破坏,让受暴的妻子不得不继续留在家暴的婚姻中。但家暴的发生有周而复始的循环现象,即使牧师、咨商师和维护受害者权益的人有意进行帮助及干预暴行,受暴者仍常因恐惧自己“孤立无援、经济拮据、单亲扶养孩子、被暴力报复”等一系列难以越过的高山,最终选择回到暴力的家里。

全球各地皆有女性和儿童受到丈夫及父亲的压迫。美国疾病管制与预防中心2011年对12000多名女性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2%的美国女性曾遭受亲密伴侣严重的肢体暴力。也就是说,全美国每四名女性中就有一人曾遭受“严重”的肢体压迫。也有14%的男性在其一生中曾遭受家暴。这就是为什么牧师们必须抗拒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回应家暴。帕特森牧师坚持说:圣经清楚地表明上帝如何看待离婚。是的,这是事实没错。

证据A:玛拉基书2:16a—“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都是我所恨恶的。’”

然而,圣经同样清楚地表明上帝如何看待家暴和压迫人的行为。

证据B:玛拉基书2:16b—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所以现在,让我们一同谨守我们的心,以免我们加入行诡诈之人的作为。

1.上帝会粉碎所有压迫者。

以色列人出埃及是旧约的关键事件:他们从压迫中被解救。法老对以色列人冷酷的奴役(出1:13)直接导致埃及遭受可怕的灾难。我们甚至看到法老王心硬及暴力行径的循环:他感到悔恨并承诺改革,但这一切只是为了加强他的控制力。最终,上帝将法老和他的军队击败在祂审判的城墙之间。如果任何施暴者想知道上帝如何看待他们,他们只需要看看法老的命运。

更重要的是,上帝并不偏待人(徒10:34)。上帝对祂子民中暴力对待他人的行径同样恼怒。请读一读先知以赛亚和耶利米的文字。上帝明确地告诉祂的子民祂审判的原因:压迫和暴力(赛10:1-4、30:12-14;耶6:6-8、9:6-11)。耶和华将祂的子民从奴役中解放出来,赐给他们一个名副其实的伊甸园,这片土地上结满了兄弟之情的美丽果实。然而,以色列却把应许之地变成新的埃及。只是这一次,上帝的子民成为了压迫者:

耶和华必审问他民中的长老和首领说:“吃尽葡萄园果子的就是你们,向贫穷人所夺的都在你们家中。”主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为何压制我的百姓,搓磨贫穷人的脸呢?”

耶利米在面对约雅敬王时毫不讳言:“唯有你的眼和你的心专顾贪婪,流无辜人的血,行欺压和强暴。”(耶22:17)。他告诉国王,上帝会用他的尸体向全世界表明祂对圣山上发生的暴行的感受:“他被埋葬,好像埋驴一样,要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门之外。”(耶22: 19)。

当牧师很快就劝导家暴的婚姻寻求和解时,主说:他们轻轻忽忽地医治我百姓的损伤,说“平安了!平安了!”,其实没有平安。(耶6:14)。任何施暴者从基督的传道人那里听到的核心信息应该是:主在永恒里的忿怒正炙热地灼烧那些施暴和压迫人的人。他们的暴力并没有逃过那位宣称“申冤在我,我必报应”的神的注视(罗12:19)。充分地展现上帝公义的第一步,是让恰当的专业人员适时介入。

在家暴的情况下,牧师所能做的最没有爱的事,就是透过提供廉价的恩典来减轻上帝惩罚的严厉性。也许上帝会让施暴者真正地悔改,但除非这样的罪行在永恒的造物主熊熊燃烧的怒火面前被判为有罪,这种悔改永远不会发生。只有在那时,施暴者才准备好接受十字架上的饶恕。

而受暴妇女应从“基督的传道人”那里听到的重要信息是:我们的主是弱者的保护者。祂是我们的波阿斯,是温柔、仁慈、刚强的救赎主,祂为我们展开保护之翼(路得记2:12)。就像拿俄米对路得说的话那样,教会的声音应该明确地呼唤那位脆弱的女子来到耶稣基督的身边:“我的女儿,妳和他的使女一起出去是件好事,免得妳在别的地方受到攻击”(路得记2:22)。我们应透过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团队、咨商师和各种资源来使这样的“安全处”成为可能,一同帮助她面对未来各种艰难的选择。

2. 耶稣反对以离婚“作为压迫人”的方式。

这份对受压迫者和受暴者的爱护之心深刻地体现在《登山宝训》的开场白:“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太5:3)。在后面的经文里,当我们聆听耶稣关于离婚的教导时,我们踏入了这个祝福之门。

在登山宝训中,耶稣击碎人们自以为义的堡垒。祂用律法摧毁那些想靠律法称义的人。祂来是要成全律法,将律法带进我们的内心: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做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那些想为自己的离婚辩护的人说:“摩西的律法说我可以离婚”,耶稣回答:“没错。但如果你这样做了,她和她再嫁之人的奸淫罪将记在你在上帝面前的帐上,而不是他们的帐上”——这就是耶稣当耶稣说“(提出离婚者)叫她做淫妇了”的意思。耶稣教诲的核心并非将受暴的女性困在婚姻内,反而是困住那些冷酷的、把妻子当成扑克牌玩弄的施暴者。

这种对基督教诲的解读并非我一个人的观点。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同样直言不讳地说:

那个抛弃妻子的男子,给她一张离婚证书,以法律为幌子庇护自己:但婚姻的纽带太神圣了,不能随意,或更确切地说,不能根据人的放肆快感而解除。 ⋯⋯那个不公义且非法地抛弃上帝赐给自己的妻子的男人,合理地被定罪,因为他将自己的妻子卖给他人。

稍后,在马太福音第19章的后面,耶稣回应了一个过分的问题:“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祂知道听众的心肠都很硬,所以祂正面对付他们的罪: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6, 9”。耶稣再一次将没心没肺的人置于律法的谴责下——这次是因着他们的奸淫之心。

整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耶稣关于离婚的所有教导,都是针对那些在没有离婚理由的情况下用律法袒护自己的人。在马可福音第10章中,耶稣明确指出,全人类——无论男女——都有责任维护自己的婚姻誓言:“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可10:11-12)。

3. 保罗澄清关于基督徒的婚姻教导。

在哥林多前书第7章中,保罗直接引用耶稣的教导:“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林前7:10-11)。同样的,他命令基督徒即使与未信主的配偶也要建立美满的婚姻。然而,保罗写道:“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林前7:15)。这与耶稣所做的让步如出一辙。虽然基督徒永远不应该主动破坏婚姻盟约,但他们可以承认配偶确实破坏了婚姻盟约——无论是透过不道德的性行为还是遗弃。

如果非信徒能与信主的配偶维持婚姻关系,这对他们是有益的。保罗解释说:“你这做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做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16节)”然而,有些人对这段经文做出灾难性的解释:以“罪恶感”迫使妻子忍受帕特森牧师所称的“非伤害性的轻微家暴(或经济上的暴力、辱骂、任何其他类型的暴力)”,好似她们丈夫在永恒里的命运取决于她们能否坚持下去。但若上帝要拯救这位施暴的配偶,祂完全能在不伤害、降低祂心爱的女儿人性尊严的情况下做到。

给予智慧的咨商的重要性

但最终,基督徒必须是个在乎“拯救人”胜过“拯救婚姻”的人。

在此,我有必要澄清一下“咨商、辅导(counsel)”一词的意思。咨商并不意味着告诉一个人应该怎么做。我认为,恰当的咨商是为ㄧ个人提供所有符合上帝荣耀的选项,帮助他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当一位牧师坚持基督徒不能离婚时,他正是以耶稣和保罗都没有做的方式限制一位脆弱的女性的选择。仅仅因为牧师自己希望每一段破裂的婚姻都能和好,并不意味着他有权力施压于这位女性,动用自己的属灵权柄为她们做决定。若一位女性愿意承受丈夫不道德的性行为、暴力或遗弃,选择为自己的婚姻而战,这是一种英勇、谦卑的福音之爱的表现。然而,这必须是她自愿做出的选择。当她的离婚有圣经上的理由时,让ㄧ位女性“因为选择离开已破碎的婚姻盟约”而有罪恶感,是教牧责任上的失职。保罗说得非常清楚:她不是(婚姻的)奴隶。

而根据圣经,家暴是离婚的理由吗?也许这一题我们应该问问上帝。毕竟,祂也曾离过婚:“背道的以色列行淫,我为这缘故给她休书休她。我看见她奸诈的妹妹犹大还不惧怕,也去行淫。”(耶3:8 )。这里所谓的“奸淫的行为”是什么样子呢?是: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的血(耶2:34。这个生动的画面呈现了强者透过压迫、经济奴役、贿赂、暴力和严重的不公义践踏弱者的方式。如果耶和华因为与祂立约的子民暴力对待弱者而将他们休掉,那对那些信靠上帝和救主耶稣的人而言,这肯定也是他们合理离婚的理由,因为祂必定关顾这些虚心的人(poor in spirit)。

但怎样算是家暴的行径呢?我会如此形容:当一段婚姻从一段“关系”变成一种“奴役”时,就是家暴。婚姻的目的是要反映基督和教会的关系(弗5:32)。然而,当我们见到的画面开始更像法老和以色列人的关系时,问题就很严重了。一位被殴打、辱骂、与朋友隔绝和/或财务上孤立无援的女性不再是位妻子,而是个奴隶。我们也许很难辨识什么样的程度算是家暴,这也是为什么牧师绝对必须让其他专业的咨商师、执法人员及为受害者奔走的人一同面对这件事。

在任何情况下,离婚都是个痛苦的现实。身为基督徒,我们相信饶恕的力量,我们相信在基督耶稣里的和好,我们也曾见证福音扭转糟糕的婚姻的力量,但最终,基督徒必须是个在乎“拯救人”胜过“拯救婚姻”的人。

查德·阿什比(Chad Ashby)是南卡罗来纳州纽伯里学院街浸信会的牧师,也是LifeBridge.的主席。他毕业于美南浸信会神学院和格罗夫城学院。他定期在 After+Math上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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