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怀念“我”这个字。
有些人曾发誓会尽量少用“我”这个字,因为以“我”开头的语句经常被滥用。我们鲜少倾听,常常说的都是自己的感受,好像我们自己的经历跟别人一样。有时,当我们用了“我”开始侃侃而谈,还会被人谴责:你为什么以自己为中心?发生在你身上的事跟我有关吗?你的故事可靠吗?尤其在个人主义盛行的美国文化里,一些基督徒认为我们在教会里应该要多多使用“群体式”的语言(collective language)才对。
然而现实是,一个健康的信仰团体是由各式各样独特的人组成的,每ㄧ个人对上帝而言都是独特的、有着自己与上帝相交的特殊经验。而今天人们最渴望听到的,也许正是我们最不常说的话——我们与上帝面对面的故事。
毕德生牧师(Eugene Peterson)说:“描述个人亲密关系的话语“是”我们的主要语言”,我们用这些话来表达及建立我们身处的景况。因此,“我们必须熟练使用关于爱、回应和亲密关系的语言”。
他又说,虽然传递资讯及鼓励、使人有动力之类的对话在信仰生活里同样重要,但如果我们不加入与人性相连结的语言,这些资讯及谈话会变得“单薄且平淡”。传递资讯/知识的对话常常“只是一条条清单”,而试图鼓舞人有动力的对话也可能“只是种粗暴的操纵”——这两种语言都无法使我们真正的与上帝和彼此分享生命经历。
虽然避免使用“我”来开启一句话看起来比较无私,但从不分享个人经历也是另一种自负。隐藏不说自己的故事会失去与人深入交流的机会,因而难以与人建立亲密关系。事实上,分享个人见证可以是一种无私的行为,且能服事我们的社区和世界。
当我们减少说出“我相信⋯⋯”时,便是忘了我们的信心常常是在团体里成长的;而减少说出“我需要⋯⋯”时,则是低估人们的慷慨性。虽然以“我”开头的语句有时确实很以自我为中心,但完全避免提及“我”,同样会变成另一种形式的自我中心。
身为一名作家和牧师,当上帝要求我顺服、勇敢分享“我”自己时,我常感到非常不舒服。然而,我所经历过最奇妙神圣的一些时刻,正是当有某个人冒了这个风险,和我分享他自己。
因此,我回归了使用第一人称——虽然不舒服,但我已立定心志要这样做。当我发现我们其实属于一个敬重使用“第一人称”的丰富信仰传统时,很是被激励。
我被奥古斯丁的勇气深深感动——他以温柔且亲密的方式向上帝说着“我”: “请祢对我的灵魂说:‘我就是你的拯救’。说吧,我洗耳恭听。”每当我怀疑自己, 我可以像这样渴望、要求上帝对我的灵魂说话吗?我就会想起奥古斯丁的祷告。当我读完 《忏悔录》后,我想着的不再是奥古斯丁,而是他的上帝。
我也被大德兰修女(Teresa of Avila)深深吸引,因为她大胆地说着:“我有个异象,我现在就要和你们分享。”虽然我从来没有过那样的异象,但她的故事却无比真实,因为我认识的上帝也是那样的上帝。当我怀疑上帝是否真的会与我们相交时,我就会想起大德兰修女的异象,并选择相信那出乎我想像力的上帝对我的提醒。
在多瑪斯·牟敦(Thomas Merton)的自传里,我看到了自己:“我正在我的房间。那晚,灯是亮着的。…那一刻,是我一生里第一次真正开始祷告——非仅用嘴…而是以我生命的根基及全人的存在祷告着。”像牟敦这样的信仰英雄邀请我进到他的房里和祷告里,让我更加确信,在我自己的房间里和祷告里,同样一位上帝也与我同在。
虽然这些人的生命景况与我的完全不同,但我在他们的饥渴慕义里发现了我对上帝的饥渴慕义,在他们与上帝的摔跤过程里见到我与上帝的摔跤。我需要望着他人的生命,倾听他们的恐惧,并被他们邀请到幕后,从他们的视角看他们是如何在信仰里坚韧不拔。事实上,相信“那位在别人的生命里动工的上帝”比“相信自己的上帝”还更容易。
但正是因为这些故事以及其他第一人称的见证坚固了我的信心,所以我选择顺服,慷慨的和别人分享我的故事。
不轻易分享自己的见证也许有时看起来很谦卑,但这也许也是种迹象,表明我认为我的故事只属于我自己。但这么做也许会否认这个事实:我的全人和我所拥有的一切都属于上帝,我学到的每一课都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因此,正是与上帝和他人的亲密相交,让我想和别人分享那“小小一部分的我”。当人们选择和彼此分享生命时,他们就真正成为一个群体、一个社区。
新约的保罗是我的英雄,因为他从不以“以第一人称分享自己的信仰”为耻。身为使徒,保罗有权柄代表上帝说话——但他的分享却经常从自己的人性出发:我曾有需求;我曾受苦;我竭力追求;我希望你们能知道。
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二封信里,保罗充满激情地使用了我: “加在我肉体上…我三次求过主…我也甘心乐意…我爱…我怕⋯⋯”(哥林多后书12章)。他也承认自己的“软弱”和“刚强”。虽然他在许多信里都说“我知道”,但他也不害怕分享他的“我不知道”(林后12:2-3)。保罗时常说出“我盼望”——但他更常说“我希望”。
保罗的目的不是为了谈论自己而谈论自己,而是为了体现上帝的真理。他相信,即使在自己如此平凡的生命里,上帝也能彰显祂的一部分。保罗的观念不仅仅只是个健康的基督论——上帝道成肉身在耶稣身上彰显自己——祂也邀请我们允许祂在我们身上彰显祂自己。
这样的邀请虽令人振奋,但也令人惧怕跟不舒服。我们宁愿爬上桑树,与上帝保持安全距离,远远地窥看上帝(路加福音19:4)。但耶稣叫我们从树上下来,看着我们的眼睛说:我今天要进到你家里。
尽管我们都认为自己想见到上帝本尊,但谈论上帝比直接与这位愿意进入我们家里和我们有亲密关系的上帝相交还容易多了。但是,当我们冒着风险让上帝靠近我们时,我们便有机会与这个世界分享我们与祂相交的经历。而当我们作见证——分享“我”与上帝同行的生命时——我们的故事指向的会是上帝,不是我们自己。
圣经告诉我们,基督徒靠着“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得胜(启示录 12:11)。也许羔羊的血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它非常的人性——宝血从拥有全然人性的基督的身上流出。而也许这就是见证能如此有影响力的原因:源自人们内心的见证使他们能与另一颗心相连。
讲道学教授佛罗伦斯(Anna Carter Florence)说:见证不仅仅是“‘讲述你的故事’或‘拿自己举例’。它既是在陈述事件,也是在认信我们的信仰内容: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并认信‘这就是我所相信的事物’。”
像这样私人的分享不仅能帮助我们彼此建造,也向世界见证我们的信仰。在这个后现代(post-modernism)时代,当我们和别人分享这位重要的祂与我们相交的小故事,是非常有意义的。这个世界最欠缺听见的,正是一位超然的上帝亲自进入身为人类的我们生命里的故事。
神学家路恩哲(Andrew Root)曾说,当一位牧师与会众分享某个家庭与上帝相交的故事时,“会出现一个悖论:这个故事与牧师及会众无关,但却又与他们息息相关。因为上帝直接在这些人的生命里动工。这一家人的故事向全体会众(以及世界)见证他们与上帝相交的故事——那位真是上帝的上帝。”
在今日,信仰最蓬勃发展的教会或地方,不一定是那些拥有最会辩论及口才恩赐的人才、拥有最清晰的神学、最大的教会,或是最好的事工策略的地方。
然而,在任何一个有人愿意冒险向上帝和彼此敞开自己的心的地方,灵命每天都被更新著 。我们信仰的复兴和我们社区的灵命更新正在等着我们——但不需要我们拼命做些又大又难或吸引人目光的事,乃是需要我们愿意在平凡的日常生活里加入上帝小小的事工,向这个干渴需要认识上帝的世界分享祂的真实。
史密斯(Mandy Smith)是澳洲布里斯本圣露西亚联合教会(St Lucia Uniting Church)的牧师,曾著有 《脆弱的牧者:人类的局限可以坚固事工》(The Vulnerable Pastor: How Human Limitations Empower Our Ministry)、《自由如孩童般地信仰:超越西方文化包袱》(Unfettered: Imagining a Childlike Faith Beyond the Baggage of Western Culture),另有一本书即将由 NavPress在2024年秋季出版。
翻译:思慕 / 校编:Yiting Tsai